关于免面谈代传递服务的通知:自2017年1月27日起,免面谈条件之-上一张美国签证失效48个月内改为12个月内。即,如果您的上一张美国签证失效超过12个月,您已不符合申请免面谈,需要预约面谈。如您不符合这一条件但仍坚持通过免面谈代传递服务提交签
证申请,您的申请将会被退回且您将会被要求预约面谈,从而导致您的签证申请被延误。
请注意,自2017年1月1日起,对使用非中信银行卡在ATM缴纳签证费的申请人,银联将收取签证费的0.49%作为手续费。每笔交易手续费最多不超过17元。
自2016年11月1日起,拍摄签证照片将不允许戴眼镜。
自2016年11月29日起,所有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10年期B1、B2或B1/B2签证的中国公民赴美前,必须通过签证更新电子系统(EVUS)更新与签证申请有关的个人信息和其它信息。此更新须每两年进行一次,或者在获得新护照或新的B1、B2或B1/B2签证时进行更新,以先到期者为准。EVUS登记网站为www.EVUS.gov。如需第三方代办登记点击以下链接委托登记http://www.mcdvisa.com/szt/evus/index.htm,委托登记最低只要39元。美国国土安全部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将通过网站www.cbp.gov/EVUS向签证持有人公布最新信息。
重要通知: 如果你是一个豁免签证计划伙伴的公民但接到通知你已不再符合此项计划到美国旅游,你应预早于出发前三个月申请非移民签证。如果你没有迫切的旅游计划,你应缴付非移民签证申请费,填妥在ceac.state.gov/genniv的DS-160非移民签证申请表格及预约面谈。如果旅游是迫切的,你可以申请加快预约。请在你的要求中附上你赴美日期和目的及附上美国海关及边境保护局的讯息有关你ESTA的状况。
美国国务院承认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规定的2015年11月24日起,所有旅客必须持有可机读护照。但根据美国法律,美国签证的发放不受可机读护照的影响。申请人只需要递交有效的护照,签证就可以签发。
签证申请重要信息:即日起,在你进行签证面试预约时,你必须确保已经提交了完整的DS-160申请表格。否则你不仅会被禁止进入大使馆或领事馆,而且你会被要求重新进行面试预约。你只能在DS160确认页及面试预约确认页上显示的地点申请签证。如果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表格没有填写完整或者是预约后申请表格信息有所变更, 那么你也会被要求重新进行签证面试的预约。